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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房产管理局(房地产管理局)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制订的住房与房地产业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池州市房地产管理政策,以及相关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并负责指导实施。
承担推进池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责任。指导和推进城镇住房建设,健全和完善住房供应体系,综合管理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和租赁补贴发放等住房保障工作。
宣传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关于解决池州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有关政策,负责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情况的调查、统计和建档工作;负责编制住房保障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贯彻执行池州市物业管理有关法规,监督执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推行物业管理格式合同和分等定级收费,负责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归集和管理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参与新建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参与创建文明住宅小区工作。

下属机构

  • 业务股 负责池州市房地产行政管理工作。
    负责池州市各企业资质年检工作。
    建立健全池州市拆迁、房地产开发等业务档案,为领导决策服务。
    负责填报池州市各种业务表册。
  • 机关事务办公室 负责池州市房产管理局物品购置发放和登记保管工作。
    负责安排池州市房产管理局机关及卫生担当区的卫生清扫工作。
    负责池州市房产管理局福利分发工作。
    负责池州市房产管理局车辆维护、燃油管理。
  • 政秘股 负责池州市房产管理局机关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做好上传下达,下情上报工作。
    负责池州市房产管理局劳动用工年审,人员编制年审,劳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负责池州市房产管理局职称评审工作。
    负责池州市房产管理局文件的收发、传阅重要文件起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