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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房产管理局(房地产管理局)

根据延边州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目标,研究拟订延边州房地产业,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建设及相关的发展战略、改革方案和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参与延边州有关部门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租赁、抵押工作,参与国有土地出让方案的拟定。
负责延边州房地产市场管理(包括房地产买卖、租赁、抵押、置业担保、价格评估、拍卖、继承、析产、赠与、调换、测绘、商品房销/预售及中介服务等);监督管理房地产经营活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完善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参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参与监督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负责推行商品房预(销)售网上登记备案和网上签约;负责汇集、发布房地产广告的合法性审查,培育、发展和规范房地产市场,建立与房地产市场相配套的服务体系。
行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管理职能,组织实施延边州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下属机构

  • 交易所 严格执行延边州先税后证有关规定。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办理延边州房地产产权交易、赠与、交换、继承、分割、转让、产权转移的过户手续。
    建立健全延边州房地产信息网络系统,定期公布房地产市场价格。
    查验交易当事人的证件,负责延边州现场勘察。
  • 党务办公室 撰写延边州房产管理局迎检材料。
    抓好延边州房产管理局职工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
    负责延边州房产管理局宣传教育新闻报道工作。
    负责延边州文明单位创建及精神文明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 政秘股 负责延边州房产管理局文秘和人事工作。
    做好延边州房产管理局会议纪录和会议纪要的整理工作。
    负责延边州房产管理局文件的收发、传阅重要文件起草工作。
    负责延边州房产管理局职称评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