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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甸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负责解释、协调、仲裁鲁甸县概、预算定额、施工定额及预、结算方面有争议的问题;对鲁甸县建设工程造价进行监督检查;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对建设工程造价纠纷进行调处;参与建设工程执法大检查;依法查处违反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的行为。
负责对鲁甸县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进行资质管理;对执业造价工程师和概、预算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考核和监督管理。
负责组织测定、调研各项补充概、预算定额、施工定额资料上报自治区造价总站;参与鲁甸县造价总站组织的各种概、预算定额、施工定额和费用定额的编制。
负责发布鲁甸县建设工程材料信息价,实行工程造价动态管理;测算、发布工程造价指数指标、材料预算价格;审批一次性单位估价表,并上报区总站。

下属机构

  • 定额管理科 拟订鲁甸县计价管理规定和计价办法。
    负责鲁甸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定额的技术交底、解释和咨询工作,调解工程造价纠纷。
    负责指导和检查鲁甸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工作。
    负责鲁甸县各类建设工程工期定额、劳动定额、费用定额、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估价表)的研究、编制、补充并监督实施。
  • 市场监督管理科 负责鲁甸县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初审及管理。
    负责鲁甸县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资格考试、注册和继续教育管理工作。
    负责鲁甸县工程造价咨询市场和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执业情况的监督检查。
    研究制订鲁甸县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发展规划。
  • 办公室 负责鲁甸县纪检监察、工会、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初审各科室草拟的文件。负责鲁甸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各类计价定额、资料的发行和办公用品、固定资产的购置及管理。
    负责鲁甸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人事、劳动工资管理。
    负责鲁甸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