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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邑市建设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建材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物业管理业、燃气业、房屋使用安全以及住房制度改革、保障性住房建设、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起草昌邑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承担昌邑市物业管理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拟订昌邑市工程建设、建筑业、建材业、勘察设计、物业管理发展规划以及建筑节能、建设科技、保障性和政策性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参与编制燃气业、昌邑市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承办昌邑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相关工作。

下属机构

  • 住房改革与发展处(加挂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牌子) 拟订昌邑市住房改革和住房保障有关政策。
    制订昌邑市保障性住房供应计划,统筹指导和监督昌邑市保障性住房的出售、出租等工作。
    指导监督昌邑市建设局单位房改售房、房改住房补贴发放等工作。
    制订昌邑市人才安居有关政策,指导监督人才住房出售、出租等工作。
  • 房屋安全与物业处 建立健全昌邑市既有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建立昌邑市既有房屋安全信息库,承担既有房屋安全的监管工作。
    承担昌邑市物业管理的市场管理及行业管理。
    拟订昌邑市物业管理行业发展规划、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
  • 政策法规处 组织开展昌邑市住房和建设领域发展规划及政策研究。
    组织起草昌邑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改革方案。
    组织昌邑市重大课题调研。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合同的合法性审查。
    组织实施昌邑市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及民事诉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