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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区建设局

开展建设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组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和评估论证。
负责山阳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类企业监督管理;负责山阳区相关中介服务机构从业资格和从业人员执业资格的监督管理。
负责山阳区民用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指导新型墙体材料及散装水泥推广使用等工作。
组织实施人防工程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负责山阳区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监督;依法履行人防工程建设的行政审批职责。

下属机构

  • 综合管理科 负责山阳区辖区内城建经济运行情况综合分析工作;负责山阳区落实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的有关政策;
    负责山阳区清理我区建筑行业拖欠工程款工作,配合劳动部门和镇(街)处理建筑行业劳资纠纷;
    负责山阳区政策法规及其他重大课题的调研工作;负责山阳区建设行业工作动态、重要信息和统计工作资料的收集和报送工作;
    负责山阳区群众来信来访、区城市管理运行指挥中心派送案件的处理等工作;
  • 建设工程管理科 负责山阳区相关中介服务机构从业资格和从业人员执业资格的监督管理;
    负责山阳区房屋建筑、公路以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合同签订及履约的监督管理;
    负责山阳区全区建筑行业的科学技术管理工作;负责山阳区建设行业专利申报的有关工作。
    负责山阳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类企业监督管理;
  • 市政公路建设科 组织实施市容环境卫生、公共停车场等市政公用设施及大中型公共建设项目的建设(含新建及大中修和改扩建);
    指导镇、街实施城市环境建设工程项目(含立面整饰、光亮工程、“三线”下地等);
    组织实施城市道路、城市桥涵、隧道(含照明、管线走廊、交通标志及指挥控制系统等附属设施)项目建设(含新建及大中修和改扩建);
    监督工程竣工验收和移交;负责山阳区相应项目绩效评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