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建设厅
承担贯彻执行海南政府非经营性投资项目“代建制”的责任。指导监督海南政府非经营性投资项目“代建制”的推行,负责省政府非经营性投资项目代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承担建立海南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定额,组织制定工程建设的地方标准,组织制定和发布海南统一定额,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承担海南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海南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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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财务处
组织海南建设厅直管项目的立项论证、审核和报批。
协调、指导和监督海南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财税、价格政策的落实。
承担海南建设厅统筹利用外资有关工作。
综合管理海南用于城乡建设系统的各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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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处
参与对海南建设类企业、注册执业人员市场行为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组织制定海南建设类注册执业人员资格标准的实施办法。
组织制定海南建筑类企业、单位和机构资质标准的实施办法。
负责拟订海南行政许可事项审查(审核)的政策、规定、标准、规程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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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处
指导和协调省级海南住房和城乡建设民间组织工作。
负责指导海南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法制宣传教育、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调解工作。
负责海南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
组织拟订海南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立法规划、计划,负责组织法规和规章的起草、论证、审核和报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