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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建设厅

承担推进住广东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广东住房及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广东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省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并监督地方组织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承担建立广东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定额,组织制定工程建设的地方标准,组织制定和发布广东统一定额,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承担监督管理广东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责任。指导广东建筑活动,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及装饰装修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拟订建设工程施工、监理以及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特派员制度的有关工作。
承担指导广东城镇建设管理的责任。拟订城镇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城镇供水、节水、排水、燃气、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管理,指导城镇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指导城镇防汛排涝工作,指导城镇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下属机构

  • 政策法规处 组织拟订广东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立法规划、计划,负责组织法规和规章的起草、论证、审核和报批工作。
    负责指导广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法制宣传教育、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调解工作。
    负责广东住房和城乡建设志的编撰工作。
    负责广东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与改革的政策研究,组织起草综合性文稿。
  • 计划财务处 综合管理广东用于城乡建设系统的各专项资金。
    协调、指导和监督广东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财税、价格政策的落实。
    负责广东行业经济信息统计和分析工作。
    组织编制广东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行业)发展规划。
  • 办公室 负责广东重要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协调、新闻宣传、目标管理、外事、信访工作。
    按规定指导广东城镇建设档案工作。
    负责广东建设厅机关政务协调、文电处理、行政财务、机要、安全、保密、文书档案管理。
    组织办理广东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