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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县广电局

负责起草龙门县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着作权管理的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政策、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承办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拟订龙门县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宣传的方针政策,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领导龙门县人民广播电台、国际广播电台和电视台,对其宣传、发展、传输覆盖等重大事项进行指导、协调和管理。

下属机构

  • 新闻报刊司 组织对龙门县报纸、期刊内容的审读和舆情分析工作。
    承担龙门县报纸(报社)和期刊(刊社)出版活动,国内报刊社、通讯社分支机构和记者站的监督管理工作。
    组织查处龙门县重大新闻违法活动。
    承担龙门县新闻单位记者证的监制审核、发放、备案和管理工作。
  • 出版管理司 组织指导涉及党和国家重要文件文献、教科书的出版工作,组织实施全民阅读推广活动。
    承担图书、音像、电子出版单位和出版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对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内容和质量进行监管。
    承担书号、版号管理工作。
    承担国家古籍整理出版规划的组织协调工作。
  • 规划发展司 研究拟订龙门县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重大改革措施,指导、协调推进有关体制机制改革工作。
    拟订龙门县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事业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和调控目标并组织实施,协调推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事业产业发展。
    依法承担龙门县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统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