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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广播电视局

承办广安委、广安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在广安委、广安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合肥市广播电视局继续坚持党的宣传方针和文艺政策,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对广安广播影视业的宏观调控和管理。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对广安广播影视业的执法监督,为繁荣和壮大广安广播影视事业服务,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广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影视拍摄制作、有线电视台(站)的建立、有线电视设计安装、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视频点播业务等行政执法工作;受理举报和投诉,并对重大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处理。
协调、指导、管理广安广播电视专用网络的开发,光电专用频率指配和频率干扰的协调服务;负责广播电视网络的审批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广播电视行业技术标准;管理广安广电系统科技成果;负责有线电视和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审批和管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发放或撤销有关有线电视和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设计、安装许可证。
负责管理、指导广安广播电影电视对外(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宣传、交流与合作;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境外来京影视摄制组和中外合作拍摄影视剧等事项。

下属机构

  • 计划财务处 负责广安广播电视系统的统计工作。
    负责广安广播电视局财务管理,编制财务收支计划并审核其完成情况,审定专项经费并检查落实。
    对广安基建管理和建设项目进行监督。
    对广安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实施监督。
  • 行政管理处 组织对引进广安的境外电视剧、合拍电视剧和相关进口节目的审核和报批。
    实施对广安广播电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收录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视听节目的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广安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的审核报批,发放和吊销省内电视剧发行许可证。
    承办广安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广播电视节目和电视剧制作单位的建立和撤销的报批工作。
  • 科技处 承办广安广播电视科技管理和科技交流工作。
    管理广安广播电视系统的技术维护工作。
    指导监测、计量检测工作。
    组织实施广安广播电视专用频段的规划,指配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和功率等技术参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