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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广播电视局

起草海口市有关广播电影电视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依法监督检查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执行情况;负责审核全国各个地区广播电视覆盖的规划,协调、指导区县广播电视宣传、事业建设和行业管理。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负责电影电视制作管理,发放及撤销海口市有关影视拍摄、制作许可证。
协调、指导、管理海口市广播电视专用网络的开发,光电专用频率指配和频率干扰的协调服务;负责广播电视网络的审批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广播电视行业技术标准;管理海口市广电系统科技成果;负责有线电视和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审批和管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发放或撤销有关有线电视和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设计、安装许可证。
承办海口市委、海口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在海口市委、海口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合肥市广播电视局继续坚持党的宣传方针和文艺政策,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对海口市广播影视业的宏观调控和管理。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对海口市广播影视业的执法监督,为繁荣和壮大海口市广播影视事业服务,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

下属机构

  • 科技处 组织拟定海口市广播电视网络的具体发展规划,指导广播电视网络的分级建设和开发工作。
    指导监测、计量检测工作。
    承办海口市广播电视科技管理和科技交流工作。
    组织拟定海口市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技术政策,拟定有关管理规章并进行监督检查。
  • 计划财务处 监督管理海口市广播电视事业经费和专项资金。
    对海口市基建管理和建设项目进行监督。
    负责海口市广播电视系统的统计工作。
    编制海口市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 办公室 负责海口市广播电视局重要文件的起草和组织对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
    承办海口市广播电视行业地方法规和规章的起草等工作。协调并管理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
    指导海口市广播电视系统的安全保卫工作。
    海口市广播电视局保卫处督查、督办局决定的重要事项,综合协调各处(室)和局直属单位的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