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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广播电视局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广播电影电视宣传和广播电影电视艺术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把握本溪正确的舆论导向。
起草本溪有关广播电影电视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依法监督检查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执行情况;负责审核全国各个地区广播电视覆盖的规划,协调、指导区县广播电视宣传、事业建设和行业管理。
负责本溪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单位的审批管理;负责机关、部队、团队、企事业单位有线电视站的审批管理;负责视频点播业务的管理。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负责电影电视制作管理,发放及撤销本溪有关影视拍摄、制作许可证。

下属机构

  • 办公室 本溪广播电视局保卫处督查、督办局决定的重要事项,综合协调各处(室)和局直属单位的有关工作。
    负责本溪广播电视局重要文件的起草和组织对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
    负责本溪广播电视局文秘、档案、外事、办公自动化、信访、保密以及机关财务工作。
    承办本溪广播电视行业地方法规和规章的起草等工作。协调并管理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
  • 科技处 组织拟定本溪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技术政策,拟定有关管理规章并进行监督检查。
    组织拟定本溪广播电视网络的具体发展规划,指导广播电视网络的分级建设和开发工作。
    组织实施本溪广播电视专用频段的规划,指配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和功率等技术参数。
    指导监测、计量检测工作。
  • 行政管理处 拟定本溪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的总体布局和发展规划。
    对本溪广播电视播出(转播)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承办本溪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广播电视节目和电视剧制作单位的建立和撤销的报批工作。
    负责本溪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的审核报批,发放和吊销省内电视剧发行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