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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市政管理委员会

负责安庆市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环境卫生等行业管理;研究制定行业的管理制度和政策。
负责安庆市市政、公用、环卫方面政府投资或非经营性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申报立项和竣工验收等工作。
负责安庆市城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规划市区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
负责安庆市经营性停车设施行业的管理;组织拟定有关停车设施建设和经营管理的政策。

下属机构

  • 环境卫生设施管理处 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安庆市市、区县环境卫生设施建设与管理工作。
    负责组织编制安庆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专业规划和分期实施计划。
    参与审查安庆市城市建设和改造过程中配套环卫设施的规划方案和设计方案,并参与有关项目的竣工验收。
  • 市容环境管理处 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安庆市市容环境管理工作。
    负责组织编制安庆市市容环境管理专业规划和实施计划。
    负责安庆市环卫行业的管理工作。
    拟订和组织实施安庆市市容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和城市容貌标准。
  • 计划处 负责安庆市市政、公用、环卫行业的统计、信息工作。
    负责组织编制安庆市市政、公用、环卫等行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研究拟定对安庆市市政公用事业产品和服务价格的调整意见。
    制定本系统安庆市城市维护费年度使用计划并监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