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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负民和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以及授权范围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依法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批、颁发有关证照。
负责民和县各类市场主体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相关责任。
依法查处民和县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贩私等经济违法违章行为。
指导民和县广告业发展,依法监督管理广告发布和经营行为,依法查处广告违法行为。

下属机构

  • 办公室 承担民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综合性调研、政务信息、督查、值班、保密工作。
    承办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工作。负责民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文化建设,组织开展具有工商特点的宣传工作。
    负责民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系统应急管理、信访稳定工作。
    负责民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接待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科 负责民和县非公组织党建工作信息系统和网络开发、维护工作,利用注册登记、巡查监管全面动态掌握非公经济组织情况。
    负责民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
    抓好民和县党组织组建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的决议。
    负责民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 商标和广告监督管理科 指导民和县企业规范使用注册商标,实施商标品牌战略。
    监督管理民和县商标印制企业,指导和规范商标代理组织。
    对民和县各类广告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广告协会依法开展活动。
    组织民和县着名商标推荐和指导驰名商标申报工作,认定辖区知名商标。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