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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工商行政管理局

承担监督管理朝阳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负责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的处理和消费维权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承担查处朝阳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依法查处朝阳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贩私等经济违法违章行为。
负责依法监督朝阳管理市场中介组织经营活动,查处市场中介组织违法行为,指导市场中介组织规范发展。

下属机构

  • 企业注册登记科 承担朝阳各类市场主体公示信息的监督管理。
    指导朝阳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依法开展活动。依据授权或委托规定的权限范围开展外商投资企业(含分支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来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的名称预先核准和注册登记工作。
    以授权局或朝阳工商行政管理局名义对外商投资企业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负责外商投资企业经济户口的建立、传送、认领。
  • 办公室 负责朝阳工商行政管理局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接待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承担朝阳工商行政管理局综合性调研、政务信息、督查、值班、保密工作。
    负责朝阳工商行政管理局系统应急管理、信访稳定工作。
    承担朝阳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安全保卫和其他行政、后勤事务。拟定干部政治理论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 商标和广告监督管理科 指导朝阳商标协会依法开展活动。拟定广告管理规章制度、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负责指导朝阳广告业发展工作。负责[1广告经营审批和广告发布登记。
    对朝阳各类广告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广告协会依法开展活动。
    负责朝阳宣传商标法律法规,指导企业、个人等申请注册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