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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工商局

负责依法监督管理黑河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国际合作与交流。领导全国工商行政管理业务工作。 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承担查处黑河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下属机构

  • 综合司 内设综合处、政策研究处、改革研究处、统计监测处、财务预算处、审计监督处、资产管理处。
    拟订并组织实施黑河机关及直属单位的预算、财务审计和基本建设等工作。承办总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研究提出与黑河工商行政管理发展相关的财税、金融等政策建议。
    组织指导黑河工商行政管理业务统计工作。
  • 市场规范管理司 组织指导黑河市场专项治理工作。承办总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组织指导黑河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工作。
    承担管理黑河动产抵押登记、经纪人、拍卖行为工作。
    组织实施黑河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 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 内设综合处、反垄断法律指导处、反垄断执法一处、反垄断执法二处、反不正当竞争处、经济检查处、直销监管处、禁止传销处。
    承担监督管理黑河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工作,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大案要案,协调相关方面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工作。承办总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查处黑河市场中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及其他经济违法案件,督查督办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
    承担有关反垄断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