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首页 内蒙古 兴安盟

兴安盟工业局

承担兴安盟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组织拟订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依托省、市和区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承办兴安盟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拟订并组织实施兴安盟工业、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提出兴安盟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兴安盟工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下属机构

  • 企业改革改制办公室 承担兴安盟政府国有企业改革改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对各种经济成份的工业企业实行宏观管理和指导,规范企业行为规划。
    贯彻落实兴安盟国有企业改革的方针、政策,提出企业改制方案,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
    负责兴安盟国有企业和重点行业脱困工作。
    负责兴安盟重点企业和大型企业集团的培育和发展,负责企业上市工作。
  • 民营经济促进办公室 指导兴安盟民营经济服务体系建设。
    联系和指导兴安盟各类社会中介机构为民营经济提供服务。
    宣传贯彻落实兴安盟发展民营经济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落实上级融资环境的政策措施,拓宽融资渠道。
  • 科技开发股 组织编制兴安盟企业技术创新、高新技术产业化、引进技术与消化吸收,重点新技术推广规划和年度计划工作。
    申报兴安盟技术改造项目,督查项目进度。
    负责组织编制兴安盟工业企业中长期技术改造投资规划、研究提出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结构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
    负责提出兴安盟工业领域投资导向目录和政策措施。引导企、金融机构、社会资金的投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