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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里区审计局

起草审计湖里区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审计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制定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起草财政经济及其相关的地方法规、规章草案;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组织实施对湖里区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省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与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共同领导设区的市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湖里区各地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各地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下级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做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管设区的市审计机关负责人。
承办湖里区委、湖里区政府和审计署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属机构

  • 法规处 负责制定湖里区有关审计业务管理制度。
    组织实施审计普法教育。联系湖里区特约审计员。组织湖里区优秀审计项目评比,负责联系其他专业优秀审计项目评优工作。
    组织对湖里区下级审计机关业务质量的监督检查和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进行核查。
    负责综合协调湖里区审计结果落实情况跟踪检查及草拟全厅年度审计结果跟踪汇总报告。
  • 行政事业审计处 负责湖里区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和单位及其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
    对省级机关行政单位的预算执行、财政收支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进行牵头协调,确定年度审计工作方案以及对审计结果进行综合分析。
    与湖里区会计核算中心进行联网,牵头对纳入省会计核算中心的省属单位的有关财务收支和专项资金的数据进行收集、处理、分析和实施审计。
    负责湖里区厅行政事业审计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汇总省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 办公室 起草审计湖里区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审计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制定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起草财政经济及其相关的地方法规、规章草案;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组织实施对湖里区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省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与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共同领导设区的市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湖里区各地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各地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下级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做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管设区的市审计机关负责人。
    承办湖里区委、湖里区政府和审计署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