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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审计局

向白城市政府提出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白城市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白城市政府报告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白城市政府有关部门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按规定对市厅级干部及依法属于省审计厅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组织实施对白城市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省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白城市政府裁决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下属机构

  • 行政事业审计处 与白城市会计核算中心进行联网,牵头对纳入省会计核算中心的省属单位的有关财务收支和专项资金的数据进行收集、处理、分析和实施审计。
    对白城市有关共性问题和涉及跨行业多部门的专项经费进行绩效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
    对省级机关行政单位的预算执行、财政收支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进行牵头协调,确定年度审计工作方案以及对审计结果进行综合分析。
    负责白城市厅行政事业审计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汇总省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 财政审计处 负责白城市财政厅、省地税局及其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
    负责白城市厅向白城市政府和审计署提出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的起草工作。
    负责白城市厅受白城市政府委托向白城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起草工作。
    负责设区市市长的经济责任审计。
  • 办公室 向白城市政府提出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白城市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白城市政府报告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白城市政府有关部门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按规定对市厅级干部及依法属于省审计厅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组织实施对白城市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省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白城市政府裁决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