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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审计局

起草审计长春市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审计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制定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起草财政经济及其相关的地方法规、规章草案;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长春市审计领域的应用,指导长春市审计信息化建设。
主管长春市审计工作。负责对长春市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组织审计长春市政府驻境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依法通过适当方式组织审计省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

下属机构

  • 法规处 负责制定长春市有关审计业务管理制度。
    负责草拟长春市有关审计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
    联系长春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协调厅内有关处室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落实工作。承办厅党组交办工作。
    负责综合协调长春市审计结果落实情况跟踪检查及草拟全厅年度审计结果跟踪汇总报告。
  • 办公室 起草审计长春市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审计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制定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起草财政经济及其相关的地方法规、规章草案;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长春市审计领域的应用,指导长春市审计信息化建设。
    主管长春市审计工作。负责对长春市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组织审计长春市政府驻境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依法通过适当方式组织审计省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
  • 财政审计处 审计市、县( 市、区)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负责审计长春市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长春市地方税务局税收征管情况。
    组织、指导开展长春市财政审计工作。负责相关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承办厅党组交办工作。
    牵头协调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的研究和成果整合。负责相关审计结果跟踪落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