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首页 广西

广西安监局

广西安监局主管广西安全生产和相关的政策法规工作,具有行政权和执法权。
指导协调广西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分析和预测广西安全生产形势。
监督考核并通报广西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
依法监察广西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的重大危险源监控以及整改工作。

下属机构

  • 安全监督管理三处 组织查处广西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组织或者参与广西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较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
    负责在广西内对有关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督管理。
    指导监督相关安全标准化工作,参与相关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 安全监督管理二处 指导、协调和监督广西交通、铁路、民航、水运、消防、建筑、电力、林业、水利、旅游、地震、气象等行业和部门以及特种设备、渔业船舶、民爆器材、农业机械、学校安全等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组织或者参与相关行业和领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指导、协调和监督广西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指导、协调广西相关部门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和专项整治工作。
  • 办公室 负责办公室机关并指导安监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
    负责组织办公室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党务、离退休人员管理以及外事、统战、侨务、计划生育、机关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和工会、共青团、妇女等工作。
    负责广西机关综合协调及重大事项的督办工作,拟订机关的各项工作规则和制度。
    负责本局政务信息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