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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安监局

呼和浩特安监局主管呼和浩特安全生产和相关的政策法规工作,具有行政权和执法权。
承担呼和浩特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的责任。
依法监察呼和浩特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的重大危险源监控以及整改工作。
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呼和浩特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呼和浩特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下属机构

  • 安全监督管理三处 组织查处呼和浩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承担呼和浩特相关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准入管理工作。
    指导监督相关安全标准化工作,参与相关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在职呼和浩特对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 安全监督管理一处 组织对呼和浩特内生产经营单位、非煤矿矿山企业“三同时”的审查、检查工作。
    依法监督检查呼和浩特非煤矿矿山、冶金、有色、机械、建材、汽车、轻工、电子、橡胶、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
    指导、协调和监督呼和浩特非煤矿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实施非煤矿矿山重大危险源监控。
    参与相关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 办公室 负责办公室机关并指导安监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
    负责文电、档案、机要、保密、信访、宣传、保卫、会务及财务、后勤、国有资产管理和审计等工作。
    负责呼和浩特机关综合协调及重大事项的督办工作,拟订机关的各项工作规则和制度。
    负责本局政务信息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