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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依据国家和海珠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监督检查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贯彻落实情况,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实施行政执法。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海珠区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监督管理职责;负责海珠区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审查,并参与竣工验收;负责对海珠区重大危险源实施评估分级及监控,监督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
负责海珠区从事安全生产的社会中介组织的监督管理工作。
承担海珠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海珠区有关部门和各区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履职和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下属机构

  • 政策法规处 定期组织分析海珠区安全生产形势,开展战略性、前瞻性研究,负责起草局相关重要的综合性文稿。
    牵头负责海珠区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及联系工作。
    负责海珠区需备案公文、经济合同的合法性审查。
    负责海珠区有关法规、规章草案的会签。
  • 宣传培训处 组织海珠区安全生产监察人员、街道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与发证管理工作。
    协同海珠区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的资质认可和业务管理。
    组织、指导海珠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新闻发布工作。
    负责海珠区舆情研判和管理工作,收集、编辑、报送有关信息、资料。
  • 办公室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的要求和海珠区的实际情况,分解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并组织开展定期考核。
    牵头负责海珠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局政务信息工作和机关办公自动化;指导、协调安全生产信息网站建设工作。
    联系、协调海珠区政府有关部门、区县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掌握重要情况和重大事项;联系、协调、指导区、县安全监管局的相关综合性工作(业务条线以外的或跨业务条线的);参与安监系统各类先进的推荐、评选工作。
    组织协调海珠区机关办公,拟定机关行政工作规则和工作制度并监督执行,督促检查局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会议决定事项和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