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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门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贯彻执行金门县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金门县实际,研究起草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标准草案和政策,研究拟订金门县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金门县从事安全生产的社会中介组织的监督管理工作。
研究制定金门县安全生产规程;会同市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金门县安全技术标准;组织指导金门县安全生产科学研究及新技术推广工作。
负责金门县作业场所职业安全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有关职业卫生安全培训的监督管理。

下属机构

  • 办公室 承担金门县安委会办公室的综合协调与日常工作,督促检查金门县政府有关部门、区县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安委会决定或决议情况。
    负责金门县财务管理、经费使用、办公低值易耗品的采购配备、国有资产管理。负责联系相关协会工作。
    负责国内、国际安全生产合作与交流的接待管理工作。
    负责金门县机关文秘、档案、机要、保密、机关内部行政管理。
  • 组织人事处 负责金门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负责金门县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加强金门县基层党组织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组织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筹备组织金门县党组中心组学习,组织党员开展政治理论学习。
    开展党内监督和行政监察工作,受理有关党员、干部违法违纪的来信来访,查办违法违纪案件。
  • 政策法规处 组织调研和起草金门县安全生产综合性法规,负责专业性法规、规章的审核、统稿。
    归口管理局系统研究课题。
    牵头负责金门县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及联系工作。
    负责金门县有关法规、规章草案的会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