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首页 江西 抚州

抚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贯彻执行抚州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抚州实际,研究起草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标准草案和政策,研究拟订抚州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
依据国家和抚州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监督检查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贯彻落实情况,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实施行政执法。
负责组织协调抚州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健全和完善抚州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协调机制。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抚州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监督管理职责;负责抚州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审查,并参与竣工验收;负责对抚州重大危险源实施评估分级及监控,监督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

下属机构

  • 办公室 承担抚州安委会办公室的综合协调与日常工作,督促检查抚州政府有关部门、区县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安委会决定或决议情况。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的要求和抚州的实际情况,分解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并组织开展定期考核。
    承办抚州安委会有关会议和活动以及市局重要会议组织安排工作。
    牵头负责抚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局政务信息工作和机关办公自动化;指导、协调安全生产信息网站建设工作。
  • 政策法规处 组织调研和起草抚州安全生产综合性法规,负责专业性法规、规章的审核、统稿。
    定期组织分析抚州安全生产形势,开展战略性、前瞻性研究,负责起草局相关重要的综合性文稿。
    负责抚州信访、网上咨询、网上监督投诉工作。
    牵头负责抚州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及联系工作。
  • 宣传培训处 起草抚州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组织抚州安全生产监察人员、街道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与发证管理工作。
    指导抚州安全社区建设和管理工作。
    协同抚州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的资质认可和业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