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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承担蚌埠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蚌埠市有关部门和各区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履职和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组织开展蚌埠市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负责蚌埠市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的监督管理工作。
研究制定蚌埠市安全生产规程;会同市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蚌埠市安全技术标准;组织指导蚌埠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及新技术推广工作。
承办蚌埠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属机构

  • 宣传培训处 组织、指导蚌埠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新闻发布工作。
    负责蚌埠市舆情研判和管理工作,收集、编辑、报送有关信息、资料。
    组织蚌埠市安全生产监察人员、街道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与发证管理工作。
    协同蚌埠市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的资质认可和业务管理。
  • 政策法规处 负责蚌埠市需备案公文、经济合同的合法性审查。
    负责蚌埠市有关法规、规章草案的会签。
    定期组织分析蚌埠市安全生产形势,开展战略性、前瞻性研究,负责起草局相关重要的综合性文稿。
    牵头负责蚌埠市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及联系工作。
  • 组织人事处 负责蚌埠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系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干部考核和民主评议工作。
    负责蚌埠市工程系列生产安全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工作。
    组织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筹备组织蚌埠市党组中心组学习,组织党员开展政治理论学习。
    配合局党政做好干部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维护干部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