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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承担海城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海城区有关部门和各区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履职和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海城区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监督管理职责;负责海城区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审查,并参与竣工验收;负责对海城区重大危险源实施评估分级及监控,监督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
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依据国家和海城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监督检查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贯彻落实情况,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实施行政执法。

下属机构

  • 宣传培训处 组织、指导海城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新闻发布工作。
    协同海城区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的资质认可和业务管理。
    组织海城区安全生产监察人员、街道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与发证管理工作。
    负责海城区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管理,负责局系统业务培训的归口管理。
  • 政策法规处 负责海城区需备案公文、经济合同的合法性审查。
    牵头负责海城区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及联系工作。
    定期组织分析海城区安全生产形势,开展战略性、前瞻性研究,负责起草局相关重要的综合性文稿。
    归口管理局系统研究课题。
  • 组织人事处 负责海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系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干部考核和民主评议工作。
    负责海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实施党员干部的党纪、政纪和法纪教育。
    负责海城区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推进机关精神文明建设。
    负责海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系统机构编制、人员调配、劳动工资、内部审计、职称管理、干部培训、出国政审、干部档案管理及退休干部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