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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连云港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监督管理职责;负责连云港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审查,并参与竣工验收;负责对连云港重大危险源实施评估分级及监控,监督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
承办连云港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贯彻执行连云港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连云港实际,研究起草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标准草案和政策,研究拟订连云港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连云港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企业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实施监督管理,负责连云港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下属机构

  • 办公室 牵头负责连云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局政务信息工作和机关办公自动化;指导、协调安全生产信息网站建设工作。
    承担连云港安委会办公室的综合协调与日常工作,督促检查连云港政府有关部门、区县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安委会决定或决议情况。
    负责连云港机关文秘、档案、机要、保密、机关内部行政管理。
    联系、协调连云港政府有关部门、区县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掌握重要情况和重大事项;联系、协调、指导区、县安全监管局的相关综合性工作(业务条线以外的或跨业务条线的);参与安监系统各类先进的推荐、评选工作。
  • 宣传培训处 协同连云港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的资质认可和业务管理。
    起草连云港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负责连云港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管理,负责局系统业务培训的归口管理。
    组织、指导连云港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新闻发布工作。
  • 政策法规处 牵头负责连云港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及联系工作。
    组织调研和起草连云港安全生产综合性法规,负责专业性法规、规章的审核、统稿。
    归口管理局系统研究课题。
    负责连云港需备案公文、经济合同的合法性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