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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贯彻执行鞍山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鞍山实际,研究起草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标准草案和政策,研究拟订鞍山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组织协调鞍山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健全和完善鞍山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协调机制。
负责鞍山作业场所职业安全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有关职业卫生安全培训的监督管理。
负责鞍山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下属机构

  • 办公室 承担鞍山安委会办公室的综合协调与日常工作,督促检查鞍山政府有关部门、区县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安委会决定或决议情况。
    承办鞍山安委会有关会议和活动以及市局重要会议组织安排工作。
    负责国内、国际安全生产合作与交流的接待管理工作。
    联系、协调鞍山政府有关部门、区县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掌握重要情况和重大事项;联系、协调、指导区、县安全监管局的相关综合性工作(业务条线以外的或跨业务条线的);参与安监系统各类先进的推荐、评选工作。
  • 宣传培训处 起草鞍山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指导鞍山安全社区建设和管理工作。
    组织、指导鞍山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新闻发布工作。
    负责鞍山舆情研判和管理工作,收集、编辑、报送有关信息、资料。
  • 政策法规处 组织调研和起草鞍山安全生产综合性法规,负责专业性法规、规章的审核、统稿。
    负责鞍山信访、网上咨询、网上监督投诉工作。
    负责鞍山需备案公文、经济合同的合法性审查。
    负责鞍山有关法规、规章草案的会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