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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委统战部

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联系大兴安岭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帮助有关部门加强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的队伍建设。
负责指导大兴安岭各部门党委的统战工作;培训统战干部,加强统战干部队伍建设;研究提出加强大兴安岭统战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指导大兴安岭开展统战理论、方针、政策的学习、研究和宣传。
调查研究和协调检查大兴安岭各部门贯彻执行中央关于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的情况;研究提出做好大兴安岭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和推荐工作的意见。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分工,负责大兴安岭民委(宗教局)、侨办、参事室(文史馆)、工商联、侨联、台联等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及老干部工作;领导大兴安岭黄埔军校同学会。

下属机构

  • 联络处 指导、协调大兴安岭统战系统和其他有关团体单位的海外统战工作。
    负责境外友好人士招商引资的牵线搭桥工作。
    负责大兴安岭统战系统有关社团的审批和管理工作。
    负责大兴安岭统战部及所属单位和社团出访任务的申办工作。
  • 宣传综合处 负责大兴安岭统一战线的新闻报道,负责统战工作先进典型和优秀党外代表人物的宣传报道工作。
    负责联系大兴安岭民委(市宗教局)。
    负责大兴安岭统战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联系指导大兴安岭各区、县统战工作。
  • 干部研究处 研究提出加强大兴安岭统战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的意见。
    指导大兴安岭统一战线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
    负责大兴安岭委统战部及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工作。
    负责大兴安岭统战工作调查研究和理论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