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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源回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

组织门源回族自治县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探索政法工作改革的新路子;指导政法队伍建设,研究和落实加强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
负责门源回族自治县法制宣传教育,参与指导依法治理,承担门源回族自治县法律常识普及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承办门源回族自治县委、门源回族自治县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组织、协调、指导门源回族自治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调查掌握门源回族自治县维稳工作情况、动态,研究制定维稳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有关工作规定和预案。

下属机构

  • 农村改革科 化解门源回族自治县农村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
    负责门源回族自治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研究提出深化门源回族自治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
    负责提出门源回族自治县新农村建设的发展思路,拟订区农村体制改革方案。
  • 农村经营财务管理科 指导和监督门源回族自治县农村财务、会计工作,推行农村财务电算化,规范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
    负责门源回族自治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监督和主要负责人任期目标及其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贯彻落实中央的农村政策,推行和完善门源回族自治县农村的各项经济制度和措施。
    指导和监督门源回族自治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做好年度收支计划及年度预算、决算和收益分配工作。
  • 执法监督及防范科 指导、协调、督促门源回族自治县政法部门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办理上级交办的执法监督工作。
    组织、协调门源回族自治县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及有害气功组织的工作。
    负责督促门源回族自治县政法部门依法办理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负责了解、掌握“法轮功”等邪教及其他有害气功组织的活动动向,处置门源回族自治县防范邪教工作的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