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
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统一政法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制定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政法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法制宣传教育,参与指导依法治理,承担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法律常识普及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研究处理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政法工作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委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政府报告和提出建议。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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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改革科
负责研究提出深化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
负责提出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新农村建设的发展思路,拟订区农村体制改革方案。
组织协调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有关农村改革试点、示范点工作。
调节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农村经济利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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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经营财务管理科
贯彻落实中央的农村政策,推行和完善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农村的各项经济制度和措施。
指导和监督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农村的集体土地承包和集体资产管理。
指导和监督减轻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农民负担和集体资产产权流转工作。
指导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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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监督及防范科
负责督促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政法部门依法办理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负责协调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政法部门依法处理执法办案中的重大分歧。
开展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专项执法检查和执法调研。
协助张家川回族自治县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政法干部在执法中的违法违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