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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委政法委员会

研究处理红河州政法工作的重大问题,及时向红河州委红河州政府报告和提出建议。
组织、协调、指导红河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调查掌握红河州维稳工作情况、动态,研究制定维稳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有关工作规定和预案。
负责组织协调红河州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工作和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
指导红河州基层法律服务所开展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工作。

下属机构

  • 农村经营财务管理科 指导和监督红河州农村的集体土地承包和集体资产管理。
    负责红河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监督和主要负责人任期目标及其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贯彻落实中央的农村政策,推行和完善红河州农村的各项经济制度和措施。
    指导和监督红河州农村财务、会计工作,推行农村财务电算化,规范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
  • 农村改革科 负责提出红河州新农村建设的发展思路,拟订区农村体制改革方案。
    负责红河州委农村工作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研究提出深化红河州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
    化解红河州农村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
  • 社会建设和公共服务科 牵头研究改善红河州民生和社会公共服务发展的方案;参与拟订教育、民政、司法、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住房、城乡统筹发展、社区治理、社会组织培育和发展、社会工作队伍建设、文化、卫生和计划生育、体育等社会政策。
    督促检查红河州社会工作规划、政策和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建立健全社会建设和管理绩效评估体系。
    负责统筹协调红河州社会建设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对红河州社会服务载体进行总体规划。
    推动建立健全红河州共同价值体系和社会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