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委政法委员会
组织、协调、指导南昌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调查掌握南昌县维稳工作情况、动态,研究制定维稳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有关工作规定和预案。
领导、组织、协调南昌县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及有害气功组织的工作;了解、掌握“法轮功”及其他有害气功组织的活动动向,综合有关信息,确保上情下达和下情上报,为南昌县委决策当好参谋;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反邪教的社会宣传工作。
管理、规范、监督南昌县的公证、律师工作。对南昌县公证业务和执业律师进行行政管理,依法规范和监督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执业行为。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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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监督及防范科
开展南昌县专项执法检查和执法调研。
组织、协调南昌县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及有害气功组织的工作。
负责南昌县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
负责协调南昌县政法部门依法处理执法办案中的重大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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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经营财务管理科
指导和监督减轻南昌县农民负担和集体资产产权流转工作。
负责南昌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监督和主要负责人任期目标及其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负责南昌县农村合作经济收益分配的统计工作。
指导和监督南昌县农村的集体土地承包和集体资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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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改革科
组织协调南昌县有关农村改革试点、示范点工作。
负责南昌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提出南昌县新农村建设的发展思路,拟订区农村体制改革方案。
化解南昌县农村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