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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委政法委员会

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统一政法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制定汉滨区政法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研究处理汉滨区政法工作的重大问题,及时向汉滨区委汉滨区政府报告和提出建议。
监督汉滨区政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严格公正执法司法;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依法互相制约,密切配合。
依法组织开展汉滨区执法督查,督促政法各部门查处大案要案;组织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的处理。

下属机构

  • 农村改革科 负责研究提出深化汉滨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
    负责提出汉滨区新农村建设的发展思路,拟订区农村体制改革方案。
    组织协调汉滨区有关农村改革试点、示范点工作。
    调节汉滨区农村经济利益关系。
  • 农村经营财务管理科 贯彻落实中央的农村政策,推行和完善汉滨区农村的各项经济制度和措施。
    指导和监督汉滨区农村的集体土地承包和集体资产管理。
    指导和监督减轻汉滨区农民负担和集体资产产权流转工作。
    指导汉滨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 执法监督及防范科 负责督促汉滨区政法部门依法办理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负责协调汉滨区政法部门依法处理执法办案中的重大分歧。
    开展汉滨区专项执法检查和执法调研。
    协助汉滨区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政法干部在执法中的违法违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