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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区委政法委员会

组织、协调、指导伊春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调查掌握社会治安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各有关职能部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对特种行业的管理。
负责组织开展伊春区社区矫正工作,做好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考察、教育改造工作。
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统一政法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制定伊春区政法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领导、组织、协调伊春区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及有害气功组织的工作;了解、掌握“法轮功”及其他有害气功组织的活动动向,综合有关信息,确保上情下达和下情上报,为伊春区委决策当好参谋;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反邪教的社会宣传工作。

下属机构

  • 农村改革科 负责研究提出深化伊春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
    负责提出伊春区新农村建设的发展思路,拟订区农村体制改革方案。
    组织协调伊春区有关农村改革试点、示范点工作。
    调节伊春区农村经济利益关系。
  • 农村经营财务管理科 指导和监督伊春区农村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
    贯彻落实中央的农村政策,推行和完善伊春区农村的各项经济制度和措施。
    负责伊春区农村合作经济收益分配的统计工作。
    指导和监督伊春区农村的集体土地承包和集体资产管理。
  • 执法监督及防范科 指导、协调伊春区社会各界对“法轮功”等邪教痴迷者开展教育转化工作;开展反邪教的社会宣传工作。
    负责督促伊春区政法部门依法办理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负责伊春区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
    负责协调伊春区政法部门依法处理执法办案中的重大分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