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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山市委政法委员会

组织、协调、指导恒山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调查掌握恒山市维稳工作情况、动态,研究制定维稳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有关工作规定和预案。
管理、规范、监督恒山市的公证、律师工作。对恒山市公证业务和执业律师进行行政管理,依法规范和监督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执业行为。
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统一政法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制定恒山市政法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组织、协调恒山市有关部门对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和苗头开展排查调处工作,向恒山市委、恒山市政府提出建议。

下属机构

  • 农村改革科 负责恒山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研究提出深化恒山市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
    负责提出恒山市新农村建设的发展思路,拟订区农村体制改革方案。
    组织协调恒山市有关农村改革试点、示范点工作。
  • 农村经营财务管理科 负责恒山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监督和主要负责人任期目标及其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贯彻落实中央的农村政策,推行和完善恒山市农村的各项经济制度和措施。
    指导和监督恒山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做好年度收支计划及年度预算、决算和收益分配工作。
    指导和监督恒山市农村的集体土地承包和集体资产管理。
  • 执法监督及防范科 组织、协调恒山市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及有害气功组织的工作。
    负责督促恒山市政法部门依法办理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负责了解、掌握“法轮功”等邪教及其他有害气功组织的活动动向,处置恒山市防范邪教工作的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
    负责协调恒山市政法部门依法处理执法办案中的重大分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