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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城区委政法委员会

研究处理海城区政法工作的重大问题,及时向海城区委海城区政府报告和提出建议。
组织、协调海城区有关部门对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和苗头开展排查调处工作,向海城区委、海城区政府提出建议。
管理、规范、监督海城区的公证、律师工作。对海城区公证业务和执业律师进行行政管理,依法规范和监督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执业行为。
承办海城区委、海城区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属机构

  • 农村经营财务管理科 指导和监督海城区农村的集体土地承包和集体资产管理。
    指导和监督海城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做好年度收支计划及年度预算、决算和收益分配工作。
    指导和监督减轻海城区农民负担和集体资产产权流转工作。
    指导和监督海城区农村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
  • 执法监督及防范科 负责协调海城区政法部门依法处理执法办案中的重大分歧。
    负责了解、掌握“法轮功”等邪教及其他有害气功组织的活动动向,处置海城区防范邪教工作的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
    开展海城区专项执法检查和执法调研。
    指导、协调海城区社会各界对“法轮功”等邪教痴迷者开展教育转化工作;开展反邪教的社会宣传工作。
  • 社会建设和公共服务科 牵头研究改善海城区民生和社会公共服务发展的方案;参与拟订教育、民政、司法、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住房、城乡统筹发展、社区治理、社会组织培育和发展、社会工作队伍建设、文化、卫生和计划生育、体育等社会政策。
    组织推动海城区社会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协调构建社会治安防控、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服务等体系。
    牵头研究提出海城区社会治理、社会组织建设、社区建设和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等政策并协调实施。
    推动建立健全海城区共同价值体系和社会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