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河县委政法委员会
领导、组织、协调精河县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及有害气功组织的工作;了解、掌握“法轮功”及其他有害气功组织的活动动向,综合有关信息,确保上情下达和下情上报,为精河县委决策当好参谋;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反邪教的社会宣传工作。
承办精河县委、精河县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研究处理精河县政法工作的重大问题,及时向精河县委精河县政府报告和提出建议。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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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改革科
负责研究提出深化精河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
负责提出精河县新农村建设的发展思路,拟订区农村体制改革方案。
组织协调精河县有关农村改革试点、示范点工作。
调节精河县农村经济利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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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经营财务管理科
贯彻落实中央的农村政策,推行和完善精河县农村的各项经济制度和措施。
负责精河县农村合作经济收益分配的统计工作。
指导和监督精河县农村的集体土地承包和集体资产管理。
指导和监督减轻精河县农民负担和集体资产产权流转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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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监督及防范科
负责督促精河县政法部门依法办理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负责精河县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
负责协调精河县政法部门依法处理执法办案中的重大分歧。
开展精河县专项执法检查和执法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