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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委政府招待办

主管本级政府的机关事务工作,指导下级政府有关机关事务工作。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镇康县机关事务工作的规划、政策、规章制度。
负责镇康县市直机关财务统管单位的财务报销和财务管理、审计工作;配合做好有关国有资产的管理。
负责镇康县行政中心有关后勤保障服务工作。承办有关领导干部的生活服务事宜;承担市行政中心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安全保卫工作。
拟订镇康县市直机关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直机关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及报废工作;负责保障镇康县委、镇康县政府、市人大、市政协等部门特殊公务用车。

下属机构

  • 业务指导处 对镇康县各区(市)县、市直各部门的接待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负责镇康县烹饪、面点、客房、餐厅、理发、洗衣熨烫六个工种的培训、定级、发证管理。
    负责镇康县全办系统服务质量的指导、检查和考评。
    负责镇康县接待交际协会和日常理事会的管理。
  • 计划财务处 负责镇康县接待经费管理、资金拨付工作。
    配合秘书处进行年度经营目标考核。
    负责镇康县接待处年度经营指标的预决算。
    负责对镇康县基层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
  • 接待处 负责国家领导、中央国家机关部委办局领导及所带团组来镇康县接待工作。
    协助镇康县各区(市)县、市直各部门完成镇康县委、镇康县政府交办的行业性会议的会务接待服务工作。
    协助镇康县外事办公室做好来沈外宾的接待服务工作。
    负责镇康县大型活动和班子重要会议的接待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