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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委政府招待办

拟订保山市直机关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直机关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及报废工作;负责保障保山委、保山政府、市人大、市政协等部门特殊公务用车。
负责保山市直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保山县(区)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制定保山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定额,制定建筑节能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市直公共机构能耗监测、统计和评价考核等管理工作。
负责保山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承担本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保山公共机构节能中长期规划和市直公共机构节能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

下属机构

  • 计划财务处 配合秘书处进行年度经营目标考核。
    负责保山接待处年度经营指标的预决算。
    负责对保山基层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
    负责保山机关财务收支及会计核算工作。
  • 接待处 协助保山各区(市)县、市直各部门完成保山委、保山政府交办的行业性会议的会务接待服务工作。
    协助保山外事办公室做好来沈外宾的接待服务工作。
    负责保山大型活动和班子重要会议的接待服务。
    负责保山政务接待的值班、交通票务工作。
  • 人事监察处 配合审计部门做好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工作。
    负责保山招待办工资、人事统计、干部年报等工作。负责老干部工作。
    负责保山招待办机关及基层行政监察。
    负责保山招待办机关及基层处级干部考核、任免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