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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委政府招待办

主管本级政府的机关事务工作,指导下级政府有关机关事务工作。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东莞市机关事务工作的规划、政策、规章制度。
负责东莞市市直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东莞市县(区)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承办东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市直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指导东莞市机关事务工作。加强对本级政府各部门和下级政府的机关事务工作的监督检查,根据职责分工及时依法调查处理有关违反机关事务管理制度、标准行为的举报。

下属机构

  • 业务指导处 对东莞市各区(市)县、市直各部门的接待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负责东莞市接待交际协会和日常理事会的管理。
    负责东莞市全办系统服务质量的指导、检查和考评。
    负责东莞市烹饪、面点、客房、餐厅、理发、洗衣熨烫六个工种的培训、定级、发证管理。
  • 人事监察处 负责东莞市招待办机关处级及处级以下干部的选拔、培训及管理工作。
    负责东莞市招待办机关及基层处级干部考核、任免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负责东莞市招待办机关及基层行政监察。
    负责东莞市招待办工资、人事统计、干部年报等工作。负责老干部工作。
  • 接待处 负责国家领导、中央国家机关部委办局领导及所带团组来东莞市接待工作。
    协助东莞市各区(市)县、市直各部门完成东莞市委、东莞市政府交办的行业性会议的会务接待服务工作。
    负责外省市地市级副秘书长以上领导及团组来东莞市的接待服务工作。
    负责东莞市领导会见、宴请的接待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