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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委政府招待办

制定新余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定额,制定建筑节能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市直公共机构能耗监测、统计和评价考核等管理工作。
负责新余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承担本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新余公共机构节能中长期规划和市直公共机构节能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
负责核定新余办公用房面积和办公用房调配使用管理;负责市直机关办公用房、办公设施装修、维修改造项目和方案的审批;负责组织实施市直办公用房物业管理工作。
承办新余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属机构

  • 计划财务处 配合秘书处进行年度经营目标考核。
    负责新余接待处年度经营指标的预决算。
    负责对新余基层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
    负责新余机关财务收支及会计核算工作。
  • 接待处 协助新余外事办公室做好来沈外宾的接待服务工作。
    负责新余大型活动和班子重要会议的接待服务。
    负责新余政务接待的值班、交通票务工作。
    负责新余接待经费标准制定和费用管理及结算工作。
  • 人事监察处 配合审计部门做好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工作。
    负责新余招待办工资、人事统计、干部年报等工作。负责老干部工作。
    负责新余招待办机关及基层行政监察。
    负责新余招待办机关及基层处级干部考核、任免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