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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委政府招待办

主管本级政府的机关事务工作,指导下级政府有关机关事务工作。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福州机关事务工作的规划、政策、规章制度。
按规定组织拟订福州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市直机关各部门引进后勤服务社会资源工作,核定服务项目内容及标准,负责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
负责核定福州办公用房面积和办公用房调配使用管理;负责市直机关办公用房、办公设施装修、维修改造项目和方案的审批;负责组织实施市直办公用房物业管理工作。
制定福州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定额,制定建筑节能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市直公共机构能耗监测、统计和评价考核等管理工作。

下属机构

  • 业务指导处 对福州各区(市)县、市直各部门的接待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负责福州全办系统服务质量的指导、检查和考评。
    负责福州接待交际协会和日常理事会的管理。
    负责福州烹饪、面点、客房、餐厅、理发、洗衣熨烫六个工种的培训、定级、发证管理。
  • 接待处 负责国家领导、中央国家机关部委办局领导及所带团组来福州接待工作。
    负责福州领导会见、宴请的接待服务。
    负责福州政务接待的值班、交通票务工作。
    协助福州外事办公室做好来沈外宾的接待服务工作。
  • 人事监察处 负责福州招待办机关处级及处级以下干部的选拔、培训及管理工作。
    负责福州招待办机关及基层行政监察。
    配合审计部门做好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工作。
    负责福州招待办机关及基层处级干部考核、任免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