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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委政府招待办

主管本级政府的机关事务工作,指导下级政府有关机关事务工作。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本溪机关事务工作的规划、政策、规章制度。
负责市直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指导本溪机关事务工作。加强对本级政府各部门和下级政府的机关事务工作的监督检查,根据职责分工及时依法调查处理有关违反机关事务管理制度、标准行为的举报。
按规定组织拟订本溪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市直机关各部门引进后勤服务社会资源工作,核定服务项目内容及标准,负责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
负责本溪党政机关房地产管理工作;拟订市党政机关房地产管理相关制度和具体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报批市直机关办公用房建设项目。

下属机构

  • 业务指导处 对本溪各区(市)县、市直各部门的接待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负责本溪接待交际协会和日常理事会的管理。
    负责本溪全办系统服务质量的指导、检查和考评。
    负责本溪烹饪、面点、客房、餐厅、理发、洗衣熨烫六个工种的培训、定级、发证管理。
  • 人事监察处 负责本溪招待办机关处级及处级以下干部的选拔、培训及管理工作。
    负责本溪招待办机关及基层处级干部考核、任免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负责本溪招待办机关及基层行政监察。
    负责本溪招待办工资、人事统计、干部年报等工作。负责老干部工作。
  • 接待处 负责国家领导、中央国家机关部委办局领导及所带团组来本溪接待工作。
    负责外省市地市级副秘书长以上领导及团组来本溪的接待服务工作。
    负责本溪领导会见、宴请的接待服务。
    负责本溪接待经费标准制定和费用管理及结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