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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对台方针、政策和省台办、长治委、长治政府的对台工作部署,制定并组织实施长治对台工作计划、规划。
负责研究两岸关系发展和台湾岛内关系的变化,以及对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并适时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负责指导、协调在长治定居台胞的管理工作,以及长治与台湾人员交往中的有关民事工作。
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长治与台湾的金融、文化、教育、科技、卫生、体育等各个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以及两岸人员往来、考察、研讨等工作。

下属机构

  • 台资企业服务处 贯彻长治《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并监督检查。
    为长治台资企业和台商提供法律、政策等咨询和各类服务,经常听取台资企业的意见和建议,收集、整理对台经济信息。具体联系和指导台资企业协会的工作。
    检查督促长治对台资企业各项优惠政策措施的落实到位情况,维护台商的正当权益,做好以台引台工作。
    受理长治台商和台资企业投诉,具体指导、协调、处理台资企业建设、生产、经营和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和纠纷。
  • 联络交往处 负责长治对台联络工作。承办省委台办(省台办)交给长治的专项工作。
    指导协调长治与台湾人员交往中衍生的民事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处理涉台突发性事件和有关问题。
    负责应邀赴台交流人员的教育工作。
    为长治招商引资牵线搭桥。负责管理、协调长治与台湾学术、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宗教等交流事宜。
  • 经济处 负责具体承办对台招商引资工作,长治对台经济情况的收集综合整理工作。
    承担长治对台经济政策的研究、指导工作。
    负责长治台资企业的统计上报工作。
    指导长治对台经济政策的咨询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