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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县外事局

负责高青县与国外友好城市或地区交往活动的组织、管理、指导及综合性工作;负责与国外地方政府开展友好交流与合作;指导高青县外事接待、对外交往及涉外参观点建设工作;审核高青县各区县对外结好事宜。
负责审理有关外事、涉外工作的请示事宜,指导、协调重要外事和涉外活动;根据有关规定,审核或审批在高青县举行的重要国际会议工作;负责筹办市长国际企业家咨询会议;协同有关部门研究和处理有关口岸涉外事宜;会同市有关部门做好在高青县外国人士的管理及对外国友好人士的表彰、奖励工作。
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负责高青县人员因公出国和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归口管理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审批或审核有关部门派遣的出国及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团组和人员工作;负责办理因公出国人员的护照和申办签证及因公人员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通行证的签发及签注;负责办理市领导出访报批等事宜;负责高青县对外邀请管理工作,以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同高青县的交往事宜,按授权核发外国人来高青县的签证通知函电以及在高青县外籍人士的公务、礼遇、外交签证。

下属机构

  • 综合业务处 统筹、管理及指导高青县对港澳工作的事项。负责处理或协助处理涉外事件。
    指导高青县外事办各区、县和市级机关及有关单位的对外交往和参观点建设的工作。组织外事干部和涉外人员培训。
    统筹安排分工范围内的高青县外事办领导外事活动。
    管理协调、审核或审批高青县举行的重要国际会议工作。
  • 领事处 对高青县各部门、各单位与领事馆交往进行指导,促进高青县与派遣国的经贸、科技、文化交流与合作。
    受理领事馆人员以及临时来华人员的外交、公务、礼遇签证的申请,对高青县外事服务中心受理领事认证服务工作进行指导。
    根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和双边领事关系条约,在外交部的授权下,代表高青县政府处理与外国各驻高青县领事馆有关的事宜。
    协助做好外国驻高青县领事馆的建立、关闭及等级变更工作。为领事官员执行公务提供便利。
  • 国宾处 利用外事接待的各种渠道和机会,为高青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负责接待来高青县访问的外国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副总统、副总理、外交部长等国宾、外国前政界要人和其他重要外宾,以及我驻外使领馆邀请、推荐的重要外宾和团组。
    做好高青县国际友好联络会的日常事务及接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