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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外事局

负责防城港与国外友好城市或地区交往活动的组织、管理、指导及综合性工作;负责与国外地方政府开展友好交流与合作;指导防城港外事接待、对外交往及涉外参观点建设工作;审核防城港各区县对外结好事宜。
管理、指导防城港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等社会团体工作。
负责防城港人员因公出国和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归口管理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审批或审核有关部门派遣的出国及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团组和人员工作;负责办理因公出国人员的护照和申办签证及因公人员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通行证的签发及签注;负责办理市领导出访报批等事宜;负责防城港对外邀请管理工作,以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同防城港的交往事宜,按授权核发外国人来防城港的签证通知函电以及在防城港外籍人士的公务、礼遇、外交签证。
负责中共防城港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外事办公室,防城港港澳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下属机构

  • 综合业务处 统筹、管理及指导防城港对港澳工作的事项。负责处理或协助处理涉外事件。
    指导防城港外事办各区、县和市级机关及有关单位的对外交往和参观点建设的工作。组织外事干部和涉外人员培训。
    管理协调、审核或审批防城港举行的重要国际会议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在防城港外国人士的管理及外国友人的表彰、奖励工作。
  • 领事处 对防城港各部门、各单位与领事馆交往进行指导,促进防城港与派遣国的经贸、科技、文化交流与合作。
    受理领事馆人员以及临时来华人员的外交、公务、礼遇签证的申请,对防城港外事服务中心受理领事认证服务工作进行指导。
    根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和双边领事关系条约,在外交部的授权下,代表防城港政府处理与外国各驻防城港领事馆有关的事宜。
    协助做好外国驻防城港领事馆的建立、关闭及等级变更工作。为领事官员执行公务提供便利。
  • 国宾处 利用外事接待的各种渠道和机会,为防城港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负责接待来防城港访问的外国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副总统、副总理、外交部长等国宾、外国前政界要人和其他重要外宾,以及我驻外使领馆邀请、推荐的重要外宾和团组。
    做好防城港国际友好联络会的日常事务及接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