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县外事侨务旅游局
拟订静宁县外事、侨务、旅游工作的规划、计划和规范性文件;检查静宁县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执行外事、侨务、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的情况。
负责审核市直各部门、各区县报请静宁县委、静宁县政府审签(批)的涉及外事工作的文件;协调静宁县外事工作和重大涉外活动。
归口管理静宁县因公出国(境)工作,按照授权和管理权限,负责相关事宜的审核报批工作。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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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务科
贯彻执行静宁县侨务工作政策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调研国内侨务工作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
组织开展静宁县涉侨捐赠工作并参与监督管理。
负责静宁县归侨侨眷身份认定、华侨回静宁县定居事宜、困难归侨侨眷的救济扶贫工作、侨务信访和静宁县涉侨行政执法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调研侨情,提供侨情信息。
研究提出静宁县开展侨务工作的建议和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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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事科
归口管理静宁县因公出国(境)工作。负责静宁县参加上级部门组团因公出访事务的审核工作。
负责静宁县自组团出国(境)任务审核申报事宜。
负责静宁县部门科级及其以下因公出国(境)人员的政审工作。统筹安排静宁县领导参加的外事活动。
负责邀请静宁县外籍人员来访的审核报批和重要外宾的接待事宜,审核有关单位外宾接待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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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发展管理科
研究静宁县旅游发展方针、政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重大问题,起草地方旅游规范性文件草案,监督旅游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
拟订静宁县旅游产业发展的地方标准和行业规范并监督实施。
承担静宁县涉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组织开展静宁县旅游资源普查和相关保护工作。
指导静宁县旅游发展工作。承担静宁县旅游区域合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