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山县外事侨务旅游局
负责来光山县访问或进行公务活动的国宾、党宾和外国驻华外交人员的接待及其相关的礼宾事宜;统筹安排光山县委、市人大、光山县政府、市政协领导人的外事活动;负责邀请外籍人员来访的审核报批事宜。
承担光山县涉港澳事务,统筹协调管理与港澳合作交往事宜,拟订光山县涉港澳事务的有关政策规定,负责光山县因公赴港澳人员的任务审核上报工作,参与处理涉港澳应急事件,负责港澳特区政府官员和有关人员公务来光山县邀请报批及接待工作。
开展归侨侨眷工作,依法保护归侨侨眷和华侨华人在市内的合法权益。配合光山县有关部门研究处置涉侨突发事件,组织开展涉侨捐赠并参予监督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代表人士的人事安排工作,联系指导光山县涉侨社团工作。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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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务科
贯彻执行光山县侨务工作政策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调研国内侨务工作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
开展对光山县华侨华人及其社团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侨界的联谊服务工作。
组织光山县企事业单位与华侨华人开展经济贸易、科技合作与交流。
研究提出光山县开展侨务工作的建议和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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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市场促进科
拟订光山县旅游宣传促销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光山县旅游新闻发布和媒体联络工作。
按规定承担光山县赴港澳台旅游的有关事务。
组织实施境内外旅游交易与交流合作,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光山县重大旅游节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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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发展管理科
研究光山县旅游发展方针、政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重大问题,起草地方旅游规范性文件草案,监督旅游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
承担光山县财政性旅游项目资金的申报、协调和管理工作。
指导实施光山县旅游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协同光山县相关部门开展旅游安全和旅游应急工作。制订光山县旅游培训计划并指导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