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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乐县外事侨务旅游局

负责审核市直各部门、各区县报请平乐县委、平乐县政府审签(批)的涉及外事工作的文件;协调平乐县外事工作和重大涉外活动。
负责管理平乐县与外国友好城市、友好市州(县)以及其他结好单位的交往活动及其相关的报批事宜,指导平乐县民间对外交往工作,为平乐县企业、事业单位开展对外合作交流提供外事服务。
承担平乐县涉港澳事务,统筹协调管理与港澳合作交往事宜,拟订平乐县涉港澳事务的有关政策规定,负责平乐县因公赴港澳人员的任务审核上报工作,参与处理涉港澳应急事件,负责港澳特区政府官员和有关人员公务来平乐县邀请报批及接待工作。
负责平乐县侨务工作,统筹、协调市直有关部门、社会团体涉侨工作,指导区县侨务工作。

下属机构

  • 旅游发展管理科 承担平乐县涉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组织开展平乐县旅游资源普查和相关保护工作。
    拟订平乐县旅游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旅游重大建设项目和年度投资计划。
    指导实施平乐县旅游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指导开展平乐县旅游从业人员有关职业资格、等级、能力考试和考核鉴定工作。
  • 外事科 负责平乐县部门科级及其以下因公出国(境)人员的政审工作。统筹安排平乐县领导参加的外事活动。
    管理外国记者和外国新闻机构来平乐县采访的有关事宜。
    负责与国外地方政府、社团组织开展对外合作交流的相关事宜。
    负责平乐县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平乐县对外友好协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 侨务科 负责平乐县归侨侨眷身份认定、华侨回平乐县定居事宜、困难归侨侨眷的救济扶贫工作、侨务信访和平乐县涉侨行政执法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调研侨情,提供侨情信息。
    组织、安排平乐县重要涉侨团组出访。
    组织平乐县企事业单位与华侨华人开展经济贸易、科技合作与交流。
    负责平乐县侨务系统外派华文教师的选派工作。